关于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01-09 15:00:46  发布人:幼儿健康与护理学院  浏览量:543

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学院、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寒假前集中组织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112(星期三)上午8:30

二、检查范围

各工作、学习、生活区域

三、检查内容

1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值班制度、应急预案、实验实习场所规章制度等;

2安全用电情况,包括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和使用情况;

3教学生活设施情况,包括实习实验设备、学生生活设施及体育器材安全管理情况;

4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包括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等;

5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包括食堂、超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卫生消毒设备设施配备等情况;

6危险化学药品及实习用管制刀具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7公务车辆、电梯、锅炉等特殊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

8检查疫情防控以及寒假期间安全等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在各学院、处室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全面检查。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院、处室要严格按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各院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

2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各学院、处室要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的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认真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明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创造条件,设定时限抓紧整改

3落实责任,严格追究。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过后整改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学院、处室安全自查结束后,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安全保卫处。

5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自身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经安全保卫处发整改通知,由相关职能处室协助整改。整改落实情况,需在整改后三天内书面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6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小组疫情防控指导要求认真检查寒假前疫情防控布置情况。

7学校宣传信息部门要跟踪记录检查影像痕迹,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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